首先,成都小汽车报废流程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1. 汽车车主需要填写《机动车变更、过户、改装、停驶、报废审批申请表》一份,并加盖车主印章。
2. 有关部门将对申请进行登记并审核,对于已达报废年限的车辆,将开具《汽车报废通知书》;对于未达到报废年限但符合报废标准的车辆,也将开具《汽车报废通知书》。
3. 车主持有《汽车报废通知书》后,需将车辆送到指定的回收企业进行处理。
4. 回收企业将对车辆进行解体,确保发动机与车辆分离,并将发动机的缸体打破,车架(底盘)割断,同时进行拍照并开具《报废汽车回收证明》。
5. 车主需携带《申请表》、《成都市更新汽车技术鉴定表》、《报废汽车回收证明》以及车辆解体照片到相关部门进行查验、核对并签字,最终回收车辆的牌证。
此外,成都小汽车报废的地点包括:
成都报废汽车专营有限公司,位于青羊区苏坡万家湾社区;成都报废汽车专营有限公司二分公司,位于金牛区土桥罗家村一;成都报废汽车专营有限公司三分公司,位于成华区二仙桥北三路;成都市山金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位于新都区新都镇封赐村三;成都报废汽车专营有限公司都江堰站,位于都江堰市玉堂镇永康村;成都报废汽车专营有限公司大邑站,位于大邑县官渡村;成都报废汽车专营有限公司温江站,位于温江区公平镇太极村;成都报废汽车专营有限公司一分公司,位于龙泉驿区西河镇;成都报废汽车专营有限公司新津站,位于新津县花桥龚巷村;成都报废汽车专营有限公司金堂站,位于金堂县赵镇桐梓园村;成都报废汽车专营有限公司青白江站,位于青白江区大湾镇革新村。
最后,成都对汽车报废的规定包括:
1. 当车辆累计行驶达到30万公里(轻、微型载货汽车)、40万公里(重、中型载货汽车)或50万公里(各类客车、轿车)时,应予以报废。
2. 对于微型载货汽车、带拖挂的载货汽车、矿山作业专用车及19座以下的各类出租汽车,使用年限为8年;其他车辆使用年限为10年。
3. 车辆因各种原因造成严重损坏或技术状况低劣无法修复时,应予以报废。
4. 当车型被淘汰且无配件来源时,应予以报废。
5. 若车辆长期使用后耗油量超过国家定型车出厂标准规定值15%,应予以报废。
6. 若车辆经过修理和调整后仍不符合国家对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的要求,应予以报废。
7. 若车辆经过修理、调整或采用排气污染控制技术后,汽车排放污染物仍超过国家规定标准,应予以报废。
8. 国家、省、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情形。
希望以上信息能够帮助大家了解成都小汽车报废程序,解决相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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