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12月13日电 (记者徐京跃、郑玮娜) 记者13日从公安部获悉,自公安部发出飞速拓展运输学生的汽车及驾驶员全方位整治的公告后,各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飞速行动,全方位拓展运输学生汽车及驾驶员集中排查整治行动。集中排查整治期间,检验出不合格的校车6223辆,禁止3337名资格审察不合格的驾驶员驾驶校车。
据介绍,集中排查整治期间,全国共投入警力296813人次,出动警车88572台次,全国共排查中小学116986所,校车87031辆,其中经检验合格的校车80808辆,校车驾驶员93699人,检验出不合格的校车6223辆,禁止3337名资格审察不合格的驾驶员驾驶校车。查处非法营运汽车6327辆,校车超员违法行为7095起,超速行驶违法行为3268起,疲劳驾驶、酒后开车等交通违法行为58813起。
在集中排查整治期间,各地公安交管部门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深入排查。北京、山东、新疆等地积极会同教育、安监部门,明确辖区内每所学校校车及驾驶员排查登记的责任职员。黑龙江、辽宁等地深入学校和街道,对辖区所有集中接送学生的汽车及驾驶员进行排查、核对、登记、检验,并逐一级建造师立档案。
据悉,河南、广西、陕西等地在排查运输学生汽车的同时,对辖区校车进行强制免费审验,在汽车明显地方喷涂校车标志或发放统一校车通行证。
据介绍,各地公安交管部门还把集中整治行动与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行动紧密结合,强化管控,并进一步加大督导。各地进一步增派警力,在学生上学、放学时段,加大对学校周围道路和运输学生汽车通行路段的安全管理,从严查处运输学生汽车超员、超速行驶、酒驾、疲劳驾驶等紧急交通违法行为。吉林、上海等地还通过多种媒体拓展校车安全常识和执法整治的宣传报道。同时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动员群众举报,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局面。
除此之外,各地进一步打造和健全了校车交通安全联席会议规范;校车按期检查规范,新增、租用校车和聘用校车驾驶员审核确认规范;学校、婴幼儿园组织外出游玩等集体活动包车备案规范;校车交通违法通报规范等,规范了校车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公安部交管局需要,各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继续与教育行政等部门密切协作,巩固集中排查整治的成就。要打造校车管理的长效机制,进一步打造完善规范校车档案,按期核对校车档案规范;进一步打造完善校车按期 排查、按期检验、按期督导检查等规范;进一步做好校车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公安部教育部需要彻底排查中小学校车